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

三R的政府




R的政府

政府存在的目的是服務人民,人民可以休息,政府必須不眠不休,宋楚瑜曾要求他的省政府團隊不能打瞌睡,如果政府打瞌睡,與「死了」有分別嗎?

他強調六項理念R觀念五項對應的原則。藉著這些理念、觀念與原則,他轉動了省政府這個龐大的科層組織(Bureaucracy),讓政府的功能活絡為一個為民服務的有機體

以宋楚瑜的話來說,就是:「讓政府的體制,從所有的職位到所有的工作,都變得更有活力、更有希望、更有意義。

開有效率的會議

他將很多時間用在地方行走,將發掘出來的事情帶到會議之中,因此所開的會議必是一個切中問題、非常有效率的會議,他重視並要求開會的品質。

宋楚瑜曾自信的說:「省政會議是個有效率的會議,是進一步確立共識,且加強執行決心的會議,而不是各自爭執、各說各話的會議。」

各廳處重要提案在進入省政會議之前,都會先行召開專案會議。為兼顧部門機關的分工與協調整合,宋楚瑜特別重視省府委員(省政委員)的角色與功能。他們有些是卸任的績優縣市長,或是在其省內具有相當資望、在特殊領域擁有專業者,在各個機構之間,他們擔任起協調者與整合者,協調彙整各單位意見。

政府領導者掌握重大原則,事情諸多細節就請能人代勞,這大概就是曾國藩所言「為政之要,在於找到替手」的意思。

在投入省政府工作後,宋楚瑜寧可將跑地方僅剩的寶貴時間,拿來與同仁互勉互勵,而甚少接受專訪或舉行正式的記者會。很多人會說他的曝光度「居高不下」,其實那是媒體記者追著他跑訪視地方建設,是順其自然的方式,並未刻意安排。

各項省政決策與業務推展,為加強省民了解,通常由新聞處長陪同主管同仁向新聞媒體說明,他曾要求新聞處不必刻意為他宣傳,他希望自己是一位努力工作以後,民眾會自然記得的省主席、首長。

六項理念,三R的觀念

六項理念在他就任省主席的第三天提出:
  • 民主:對於省議會各位省議員、地方民眾或輿論等所反映之意見,各單位均應予重視,並妥為研究處理。
  • 均衡:對於區域之均衡、族群間照顧之均衡、中央與地方,以及省與地方權責之均衡,均為嗣後應重視之問題。
  • 落實:省政工作有其連續性,因此本府歷任主席任內所提諸多立意甚佳之政策、施政作為及計畫,請各單位繼續落實執行,俾使省政建立工作有整體一貫性之效果。
  • 參與:省政建設工作除由政府各機關積極推動辦理外,同時亦應鼓勵民間共同參與。
  • 協調:省府各單位今後應加強發揮溝通協調功能,以化解各種不必要之誤會,俾彼此凝聚共識,共同促進省政建設之順利推展。
  • 團隊精神:政府各項施政非某單位或個人「單打獨鬥」所能奏效,必須有賴各單位及全體同仁本於團隊精神通力合作,才能發揮整體施政效果。
過了不久,宋楚瑜又在月會中,向他的同仁提出R政府的觀念,亦即現代化的政府具備三個RResponsible(負責任的)Responsive(有反應的)及Reasonable(講道理的)。前面的兩個R,他在新聞局時就已提出,到了省政府與民眾增加互動後,令他體會了第三個R

五項對應原則

在有回應、負責任與講道理的決策過程或民意整合過程中,宋楚瑜認為至少必須要兼顧五項對應的原則:
  • 分工與整合:政府施政有分工、也有整合
  • 責任與彈性:有許多縣或鄉鎮的財政非常薄弱,像新竹縣尖石鄉自籌財源僅廿萬元,如果省政府補助建設經費時,也一定要求鄉鎮公所提出配合款,可能他們的建設都要停擺。因此有制度,是必要的,但要在制度下保留彈性。
  • 通案與個案:像澎湖縣有一個島,只有六個居民,因為輪流假的必要,卻配有八個警察,望安有一個學校,頗具規模,也有一位校長,卻只有五十名學生,顯然不符合資源合理分配原則。在通案與個案之間,必須斟酌取捨,最後都用併校或遷村的方式來解決。
  • 優先與正常:台南縣白河水庫附近因某家建設公司大興土木,破壞了水源衛生,引起民眾陳情。像這類的事,就必須優先處理,如果按一般正常程序處理,曠日持久,一定招致民怨。
  • 公平與救濟:政府施政必需秉持公平正義的原則,不能厚此薄彼,不須錦上添花,但對於雪中送炭,對於災難或特殊事故的救濟,應盡最大的能力,才不致產生圖利他人的問題。


節略轉載自商周出版社「寧為劉銘傳--宋楚瑜的僕人領導哲學」/基本思維篇/第二章 三R的政府,方鵬程著,2006年10月出版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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